“智慧督察”打造公安监督新格局
时间:2023-01-19
来源:奥远组工
【内容导读】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根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通过内部警务督察部门,对本级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智慧监督系统”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强化警务督察职能,提高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根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通过内部警务督察部门,对本级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智慧监督系统”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强化警务督察职能,提高警务督察实效,为公安机关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公安队伍建设,规范执法执勤等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系统保障。
公安工作点多、线长、面广,督察民警现场执行勤务很难面面俱到,存在“跑不到、督不全”的死角问题。“智慧监督系统”将大数据技术深度运用到督察工作中,建立起以问题预警为导向、整改提升为目标、分析研判为核心的省市县三级联动智慧督察体系。通过“大数据+网上督察”模式,推动传统督察模式向精准督察模式转变。系统架构简述如下:
一是建立公安督察主题数据库。
对内整合对接110接处警、执法办案、车驾管、警务评议等警务系统数据库,对外尽可能汇集协调司法、检察院、法院、卫健委等部门可用的数据信息,力求数据能汇尽汇。
二是建立公安督察问题预警模型。
通过对数据分布规律特点的研判分析,建立预警模型对公安民警、辅警人员的警容风纪、执法执勤、服务群众、内务管理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的精准监督,对于可能出现的问题实现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
三是建立精准督察“一张网”。
充分发挥网上督察数据资源优势,整合人员、平台、数据、线索等资源,融合信访、审计等业务,建立“督察+N”的网上督察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