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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党建研究院-如何把握对反映考察对象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
时间:2023-02-05      来源:共产党员网
【内容导读】《干部任用条例》规定,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要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

《干部任用条例》规定,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要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这也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有效手段,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这里的“线索具体、有可查性”,是指信访举报事项内容具体,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较为明确,可以依据线索进行核查的。凡是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同时也要注意,对有反映有疑问的干部,不要简单地挂起来、拖下去,要把问题及时核查清楚,真正做到对干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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