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党建研究院-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四个服从”是什么?
时间:2021-12-09
来源:运营中心
【内容导读】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四个服从”指的是:“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四个服从”指的是:“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党的这“四个服从”纪律要求,是在1938年,“决定中国之命运的”第六届六中全会上就被首次提出来了。这四个“服从”既反应了民主,又体现了集中。既确定了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核心,又确立了党内生活的秩序规则。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体党员服从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既体现了“以党治党”的原则,彰显党组织的凝聚力,又表现了党的高度执行力和决策能力。智慧党建的发展在构建智慧党建建设实施方案的时候,要牢记遵守这”四个服从“纪律要求,在党建工作落实中坚决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