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每季度一篇吗?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
编辑于 2020-03-06 09:38:44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一般来说一年以上的培养按季度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中也是按照四个季度列出了四个培养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