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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权力在法治轨道上有效运行
时间:2019-08-14 11:14:33 来源: 市场部
党建权力就是一把“双刃剑”。如果使用得当,它可以使人们受益。如果使用不当或滥用,它将滋生腐败并危及党和人民。 习近平同志指出:“没有监督的党建将不可避免地导致腐败。这是一项铁律。”中国是一个人民是国家主人的社会主义国家。领导干部掌握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于人民。智慧党建必须由党和人民监督。
智慧党建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总结了全面智慧党建的经验,把党建纪律摆在面前,认真对待党建政治生活。颁布了新形势下党建政治生活的一些规章制度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守法党建,加强智慧党建,在党建监督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建立全国性的监督委员会,加强党在反腐败工作中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党内监督与国家机关监督、党的智慧党建和国家监督的有机统一,实现党的监督全面覆盖。所有公职人员行使公共权力。
      加强党建监督。行政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权力。加强对党建权力的控制和监督,依法保证智慧党建的正确行使,是党建必须解决的问题。因此,要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防止行政权力运行中的腐败,防止和纠正不守法、执法松懈、违法不负责任。提高智慧党建过程的监督管理水平,督促各级党建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严格管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执法意识。依法处理案件的能力和执法手段的质量。
      多种形式的监督形成联动,增强党建合力,必将筑起全方位、无角落的监督屏障,提高智慧党建效率,增强监督效能,把一切公共权力锁在制度的笼子里。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于为人民谋利益,不断培育执政党的群众基础。

新闻标签: 智慧党建 基层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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