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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的注意事项

党员从提出入党申请到成为正式党员需经过五个重要节点,并分别具有不同名称。
知识问答
编辑于 2019-05-20 10:41:27
(1)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的区别。
  党员从提出入党申请到成为正式党员需经过五个重要节点,并分别具有不同名称。第一个节点是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提出之后称其为入党申请人;第二个节点是被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之后称其为入党积极分子;第三个节点是被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确定为发展对象,确定之后称其为发展对象;第四个节点是经支部党员大会表决并经上级党委审批同意吸收为预备党员,审批同意后称其为预备党员;第五个节点是经支部党员大会表决并经上级党委审批同意转为正式党员,审批同意后称其为正式党员。其中,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的最大区别在于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党龄和预备期起始时间的计算。
  党龄是指党员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以后经过的年数,即成为正式党员后的全部时间。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被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其党龄从延长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预备期起始时间有两种情况:第一,党委在六个月内审批的,预备期从支部党员大会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第二,党委审批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原报批党支部应重新办理入党手续,预备期从重新办理入党手续的支部党员大会通过之日算起。
  (3)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时,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如发展对象因故不能到会,大会改期召开。如入党介绍人中一人不能出席,但在会前向支部作了负责的介绍,大会可以召开。入党介绍人不能投弃权票,更不能投不赞成票(如认为被介绍人不具备党员条件,不应同意做介绍人)。
  (4)支部大会讨论2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表决时发展对象不必回避。
  (5)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时,预备党员必须参加。如预备党员因病长期离开工作岗位治疗或休养,党组织可根据其病情,选择适当时机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对于因故或身体原因本人不能参加支部大会的,可延期讨论。
  (6)预备党员不能提前转正。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时,接收的党支部一定要严格登记,预备期满要提醒党员及时提出转正申请。
  (7)预备党员工作调动时,如果预备期已满,调出单位党组织应抓紧讨论其转正问题。若因某些情况不能按时办理转正手续,调出单位应向预备党员调入单位党组织说明,并尽快办理转正手续。预备期未满的,调出单位党组织应把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其转正问题,由调入单位的党组织讨论决定,并办理手续。调入单位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原所在单位党组织转来的有关材料和情况介绍,要认真对待。不能因为不是本支部发展的党员而放松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或延长讨论转正时间。如果缺少有关材料,调入单位党组织应主动与调出单位党组织联系。
  (8)延长预备期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预备党员组织关系发生变化因客观因素不能按期转正的,党组织可对预备党员重新考察半年至一年时间,符合党员条件的办理转正手续,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9)发展私营企业主入党,在接收预备党员前,基层党建党委要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报县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审查合格后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基层党委批准。对那些所在企业规模较大、跨地区跨国经营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的发展对象,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可以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权限与接收预备党员的审批权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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